四川医保局:所有耗材必须线上集采

作者: vch11608695
发布于: 2021-07-09 11:57
分类: 新闻中心

6月15日,四川省发布了业内关注已久的有关医用耗材带量采购工作的规范文件《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开展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的通知》,本次文件看点如下:

严禁任何形式的线下采购,医用耗材(含体外诊断试剂,下同)的集中采购类别按《四川省医药机构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实施方案》(川医保规〔2021〕10号)的规定执行。

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应在联动参考价以下与医药企业自主议定采购价格,并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优先采购价格相对更低的产品。

医院主动备案采购医用耗材的采购总金额不得超过年度医用耗材采购总金额的5%。